堕胎在当代旷日持久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为选择”(pro-choice)与“为生命”(pro-life)上——也就是说,对于女性(权)主义者来说,不要继续怀孕是女性的身体权,属于基本人权,怀孕之后是否选择堕胎也应由女性自行依据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生活形态等等因素,与家人、朋友商量后做出决定,拒绝由国家制定法律径行介入,也反对由家长或丈夫过度参与堕胎与否的决策。
台州市立医院产科孙嫚娜
这也很好理解,比如昨天推送的囚禁一文,就凸显了一个极端但的确存在的问题:如果女性被强奸而导致怀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是否有权决定那个孩子的生死?如果一味地不考虑每个涉及到堕胎女性的具体处境、只将生命权无限置于一个程序的必然优先性上,无疑也会遭到很多人的反对:未成年怀孕的、无力在经济上抚养的、胎儿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的,乃至乱伦的……
我们都知道,目前中国堕胎是合法的(除少数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但希望各位看到今天的内容之后都能够思考一下法律之外的问题,比如合理性行为的避孕措施、性教育的缺失、生命权和教育权(只生不管)……
美国医生安东尼·勒瓦提诺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终止了他职业的堕胎业务,如今,他身兼医生和律师,反对堕胎。
勒瓦提诺除了是两家怀孕健康中心的医生之外,还创立了“怀孕危机中心”,而且是“支持生命传道人”组织的医疗顾问、与“支持生命行动联盟”的几位创办人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国家生命权组织的员工。
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勒瓦提诺在纽约州特洛伊市担任妇产科医生,常用超音波机器侦测胎儿的心跳,让孕妇安心。稍后,他却为另一名要堕胎的孕妇注射盐水到胎囊,有时当针穿过子宫壁刺进胎儿身体时,胎儿会试图躲避这针。
那些年间,勒瓦提诺做超过1200次堕胎手术。随着时代迁移,堕胎越来越容易做,有钱就能堕胎。他觉得自己是英雄,可以帮助妇女解决问题。每个堕胎的妇女都有故事,从青少女怕会被父母赶出家门,到饱受压力的母亲无法再多养一个孩子,包罗万象。
勒瓦提诺每次都告诉自己是英雄──直到有一次,一切都变了。
1978年,某日上午10时,他正在观察一名孕妇子宫里的胎儿,以便堕掉他。他扩大这名孕妇的子宫颈,插入与一个试管相连的吸刮匙,吸刮匙机器正在动,以找到胎儿的位置,再进行刮除。他正在用吸刮匙在子宫四周围搜寻时,心思开始飘移到家中的情景。
他前一年结婚,希望有孩子,但他太太却不可能怀孕。他们试着领养,却找不到可以给人领养的婴儿。他突然想到:“我正在杀死婴儿。我在家渴望找一个婴儿领养,而这位妇女却正在将她的婴儿扔掉。”
但他继续进行堕胎的程序,让机器一一吸出胎儿的肢体进入一个袋子。最后,他清点袋子里有没有两条手臂?两条腿?其他器官?他断定他的怀疑是自私的。他需要这份工作,他需要继续充当英雄。
1979年,勒瓦提诺找到一个婴孩领养,是个三天大的女婴,取名为海兹勒。一个月后,他妻子怀孕,后来生了一个儿子。一儿一女,完美的家庭。
勒瓦提诺继续从事堕胎工作。到上世纪80年代早期,用扩张和吸取术堕胎的方法变得更加普遍。这种方法更省时,只要约15分钟,且对孕妇危险性比较低。因此,勒瓦提诺同意在堕胎过程中,充当教练。堕胎是唯一需要耗费体力的医疗工作。整个堕胎过程等于是肢解胎儿,并予以取出。其中最难的部分是压碎胎儿的头部。撕裂胎儿其实令勒瓦提诺感到震惊。
1984年6月的一天,5岁的海兹勒和弟弟席恩在院子里玩。勒瓦提诺夫妇忙着接待客人,告诉孩子们可以出去玩,但不能过马路。席恩却跑过马路,海兹勒跟在后头。晚间7点半左右,勒瓦提诺听见紧急剎车声。冲出家门时,只见海兹勒已无呼吸,勒瓦提诺做尽一切急救措施,海兹勒依旧在送医途中死亡。
接着,勒瓦提诺回到工作上,当他进行堕胎时,开始觉得他是在杀害別人的儿女,这让他感到作呕。他巴不得立刻停手。但是,不行。若将胎儿的肢体、器官留在孕妇体内,会引发感染。他只能将胎儿残破的肢体一一取出。
海兹勒过世后几个月,有一天,勒瓦提诺下班回到家,发现妻子在打包行李,准备离开他。她责怪堕胎的工作都是他的错,而不是別人的错。她说:“你这个愚蠢的白痴,如果堕胎的工作让你感觉堕胎到底有多可怕那么糟糕,你为什么不辞职?”
第二天上班时,他便宣布不再做堕胎的工作。这工作变得不再值得。英雄感无法征服他自觉是在为赚钱杀害別人儿女的罪恶感。这层受伤感太沉重。他甚至咒诅这工作。
以下是勒瓦提诺在Youtube上的反堕胎宣传,也可以当教学片来看:
一、药物流产
这种方式也被称为化学堕胎。母亲须先吃下两种药片先让孩子死去,再将孩子的尸体排出,通常用于9周以内的胎儿堕胎手术。
母亲首先吃下米非司酮(俗称RU486)的药物,它是黄体素拮抗剂,会竞争母体内黄体素的接受器,使母体黄体素无法作用在应作用的接受器上,导致母体子宫肌收缩,胚胎随着子宫内膜自然崩落,以达到人工流产目的。
堕胎到底有多可怕 一两天后再让母亲吃下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让子宫剧烈收缩,推动血液将胎儿排出子宫。
当服用完两种药物后,母亲随时可能排出胎儿,无法自行控制。也就是说她们会亲眼看到被自己排出体外的死胎,此时的胎儿虽然只有几公分大,但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到手指及脚趾。母亲将胎儿排出后也会因药物产生腹痛、头痛、呕吐、出血等副作用,一般会持续9到16天,其中甚至有1%的女性需要再度住院动手术止血。
二、子宫吸引术
通称“D&C手术”,一般来说是在怀孕早期时最常进行的堕胎手术,常用于5到13周的胎儿上。
医生使用阴道窥管将阴道扩张,使子宫颈露出。平常子宫颈闭合是用于保护胎儿,避免胎儿在生产前被排出,所以这种堕胎手术才会先将子宫颈扩张。
13周的胎儿已经有了基本人形,具有心跳、四肢、手指及脚趾,但是骨骼尚未发育完成。
医生将阴道扩张后,会将类似吸尘器的抽吸导管放入子宫,抽吸导管有各种长度和尺寸,其吸力强度超过家用吸尘器的10到20倍。
骨骼尚未发育完全的胎儿在强烈的吸力下,会被导管“分尸”并排出体外。
吸取后为了避免婴儿残留物遗留在子宫引发感染,医生会在使用刮匙将剩下的尸体和胎盘刮除,而某些使用药物流产、未将胎儿排除干净的妇女也需要执行此手术。
三、扩宫排空流产
亦被称为“D&E手术”,使用于13到24周的胎儿身上。
此时胎儿已经成长到20公分左右,因此医生需要将子宫颈扩张得更大。首先他们会用消毒过后的海藻扩张棒扩张子宫颈,等到24至48小时后再进行手术。时间一到,医生就会再使用扩张器和阴道窥管将子宫颈扩张到能让胎儿排出的大小。
这个阶段的胎儿骨骼已经成形,所以无法使用吸引的方式, 因此医生只能等待母亲子宫颈扩张到适当大小实在用抽吸导管排出羊水。
羊水排出后,医生会用一种如如齿般锋利的堕胎钳,依序夹断婴儿的四肢、躯干及器官。最困难的是头颅,因为婴儿的头骨最大,所以医生必须先夹碎婴儿头颅,才能一块块分批清除。
最后医生依然需要使用刮匙刮除残留物,并清点尸块,确认胎儿的全尸。 残肢都夹出身体后手术才算成功。
D&E手术对母体也有极大的伤害,包括裂伤、出血过多、大出血、子宫颈损伤、子宫穿孔和结疤组织。做过这种手术中的女性很有可能会被感染,并增加罹患妊娠并发症而导致流产的可能性。
四、引产
使用于25周以上的胎儿,通常需要三到四天手术才能进行完毕,此时的胎儿已经大到就算早产也能存活。医生会先将一种叫地高辛(Digoxin)的药物注射进胎儿头部,该药一般被使用于治疗心脏疾病,但含量过大也能造成心脏暂停。胎儿在被注射药物的期间会感受到疼痛,并在痛苦中死去。
地高辛将婴儿杀死后,医生会使用海藻扩张棒扩张子宫颈为产下死胎做准备。此时母亲须怀着死胎约两到四天,直至子宫颈扩张到一定大小足够将死胎排出为止。
待子宫颈扩张至足够宽度时,母亲将返回诊所或是在家中产下死胎,她会看到婴儿尸体。但若胎儿并未完整排出,医生会再进行上述D&E手术清除胎儿身体其他部位。
这个手术会导致产妇出血、撕裂伤、子宫穿孔甚至死亡,而且有可能会因子宫和子宫颈的损伤导致永久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