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需要两种疫苗混合接种情况,需要咨询疫苗接种中心的工作人员后才能进行,以免出现疫苗注射效果不佳或身体严重过敏,如喉头水肿引起呼吸窘迫、视神经损伤、全身性皮疹以及过敏性休克等严重等后果。
两种疫苗混合接种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两类不同的疫苗同时接种,第二种是同一种疫苗接种针次使用两种疫苗混合接种后的后果不同的产品,第三种是将两种疫苗混合在同一注射器内进行注射,这种情况是绝对禁忌。
两种疫苗混合接种后的后果
对于第一种情况,一般需两种疫苗混合接种后的后果要间隔一定时间,如不同种类的减活疫苗一般需要间隔28天以上。例如注射脊髓灰质炎疫苗之前,应当与其他减活疫苗间隔1个月左右。但也有不同种类的灭活疫苗同时接种的情况,一般需接种在不同部位。例如新生儿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时,可以同一天在不同部位进行接种。这种情况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如出现短暂的头晕、乏力等现象一般考虑为正常的疫苗反应。
对于第二种情况,应尽量使用同一产品完成接种。特殊情况下,如遇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为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造成无法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完成接种时,可以遵医嘱使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例如在注射新冠疫苗期间如果第二针次在异地注射,或同一生产厂家疫苗供应不足时,可以变更生产厂家进行注射。此种情况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后果,轻度的注射部位肿痛和轻度的头晕为正常的疫苗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