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症目前并不算是精神疾病。
拖延症一词最早由爱德华·霍尔于1542年提出,数百年拖延症患者来不同文化背景的学者们对拖延和拖延症做出了各种界定,众说纷纭,至今尚无统一的定论。就目前的主流观念来看,拖延是指单纯的做事拖拉或是懒得去做,仅代表一种坏习惯;而当拖延已经上升至情感层面,比如个体因拖延而产生严重的焦虑、紧张、内疚、自责等情绪及沉重的心里负罪感时,甚至诱发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等心理疾病,此时便被称为“拖延症”。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无论是从最新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册(第11版,ICD-11)及各种国内外的精神类疾病手册里,都找不到拖延症这一诊断名称及其确切定义,因此拖延症目前并不算是精神疾病。
值得强调的是,拖延症虽然尚未被正式认定为精神疾病或生理疾病,但拖延症已成为当下普遍存在的社拖延症患者会现象,严重的拖延症很可能对人体带来一系列消极影响,因此需对拖延症引起高度重拖延症患者视,必要时可向精神心理科专业医生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