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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防疫|药店购买疫情防控相关药品,需要登记这些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4  浏览次数:96
核心提示: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 姜慧梓 实习生 王苗苗)北京市要求药店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 姜慧梓 实习生 王苗苗)北京市要求药店发挥“前沿哨点”作用,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市民购买上述四类药品,需要登记哪些信息?药店如何保证每售出一盒药都如实上报?8月11日,记者走访北京部分药店进行实地探访。

  进门“刷两码”,填写“流行病学调查”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枣林前街的国大药房南线阁店,还没进门,门口的工作人员提醒记者戴好口罩,同时拿出手机,先扫健康宝、再扫行程卡,“两码”均正常,才可以进门,再测体温。

  市民进入药店需先扫码并测温。新京报记者 郑新洽 摄

  接着顾客要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并填写,记者注意到,药品零售企业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上的调查项目,包括是否有发热等呼吸道症状,21天内是否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网上药店官网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21天内是否得到通知自己是密接或次密接等,另外还要填写顾客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在国大药房内,需要凭身份证购买的药品,价签上都标有蓝色的提示卡。“目前我们销售的止咳退热、咽干咽痛、包括抗生素、抗感染药等药品,需要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国大药房连锁公司门店运营部负责人李连伟说。顾客购买上述几种药品,需要登记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顾客购买药物时的症状等。

  “我想买一盒连花清瘟胶囊。”一位市民通过进门前的一系列查验后,进店内买药。“带身份证了吗?要实名登记。”随后店员接过他的身份证,就直接在手机上的小程序上进行登记了。店员告诉记者,也可以先在纸质表上填写网上药店官网,直接在小程序上登记,药品销售信息随即就上传到当地食药所的系统上了。

  怎么能够保证药店售出的上述相关药品,都是实名制购买?李连伟介绍,小程序上的信息上报给食药所后,食药所会不定期到店里进行检查,“通过门店的销售系统,调出我们某一天的销售记录之后,再和小程序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果数量一致就没有问题,如果发现有漏洞的话,就会给予我们相应的处罚,从要求整改到关店停业,视情况而定。”

  随后,记者又来到菜市口百货旁的北京同仁堂大药房,除了扫健康码、行程卡,记者发现这里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是一人一张。需要身份证实名认证购买的药品,价格标签上都绑了一个皮筋。工作人员介绍,顾客购买上述4类药品,也是两种登记方式,纸制表单填写或小程序上传;填写的信息要保证真实有效,比如填写的手机号码,工作人员会当场拨号验证无误,“要确保流调时能联系到本人。”

  北京同仁堂连锁宣武药店副经理李瑾介绍,现在一天进店购买这4类药品的顾客大约有三四十笔,相比往年正常下降了30%左右,“这项措施我们从去年疫情开始就一直在执行,刚开始也有顾客不太配合,认为登记信息很麻烦,但现在顾客基本上都是配合的。”李瑾说。

  后续有专人电话回访确认信息并跟进症状

  记者又探访了朝阳区、西城区多家药店,发现目前进店购药,均须现场扫描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码”并测温,均无异常才可进店。

  在西城区和平门附近一家药店,记者扫码、测温后进店购买感冒类药物,店员告知记者,购买此类药物需要实名登记,购药人要首先出示身份证或者身份证照片、复印件等,没有此类证明将无法购药。

  记者注意到店内的实名登记簿上,详细登记了购药时间、药品名称、购买数量、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到门牌号的现住地址、联系方式。

  市民购买疫情防控药品小柴胡颗粒,需进行实名登记。新京报记者 郑新洽 摄

  同时,还要登记购买人当前不适症状,说明购买原因是自购还是为他人代买,并要求登记是否中高地区的经停史等。

  店员表示,实名登记措施从疫情以来一直就有,并非近期散发疫情出现后的新措施。登记的信息将被最终反馈至疾控部门,并有专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个人信息并跟进症状。

  在朝阳区将台附近一家药店,记者同样被要求现场扫描北京健康宝和通行大数据“二码”并测温,店员告诉记者,目前购买退热类、感冒类以及抗生素类药物均须登记,咽喉含片也在实名登记之列。不过,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滴丸等家中常备的胃肠感冒类药物不需登记。

  线上购买上述药品,登记信息后才会发货

  线上购买疫情防控类药品时,同样需要进行登记。各平台均称,此类信息仅用于防控登记,并保护用户隐私。

  在某外卖平台的送药上门服务上,记者购买了治疗感冒、发烧类药品,在进行付款前,同样需要进行疫情防控药品登记,平台称,“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购买退烧、止咳等疫情防控药品的用户进行身份及相关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出现的症状、14天内是否有境外或高危地区旅居史。

  同样在某网购平台,记者购买了连花清瘟胶囊并支付成功后,系统弹出提示框称,“因疫情防控要求,您购买的药品需要72小时内填写健康信息,超时后订单将被自动取消。”此平台个人信息登记的内容,还加入了“药品使用人近期居住地址”。当购药登记完成后,平台才开始进行发货。

  8月以来全市平均登记、上报销售信息3.2万条

  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近期发现京外关联北京本土新冠肺炎病例后,北京要求,在实体店和网络药店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抗感染等4类疫情防控药品的市民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北京发现京外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晚北京市药监局下发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全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有关测温扫码、经营场所通风、戴口罩、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要求。要求药店人员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

  对购买上述四类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8月以来,全市零售药店平均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每天3.2万条,对发现的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人员,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管理。

  针对线上药品销售,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监测疫情防控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建立网售药品零售企业台账,重点监测对购买疫情防控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情况,包括销售平台是否具备信息登记采集能力,以及姓名、联系电话、住址、身份证号、购买药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登记是否完全。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严格督促整改。

  同时,市药监局组织全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每日巡查检查,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确保疫情防控用药和医疗器械安全。

  8月以来,平均每天巡查药店500余家,其中40%为农村药店。在检查的同时,每日监测零售药店口罩等防疫物资进销存情况,要求药店做好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管理,确保及时保障到位。

  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影记者 郑新洽

  编辑 冯雅君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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