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在辉瑞制药整改到位前,停止其氟康唑注射液产品的进口。同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国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我国境外检查和中国药典的要求,尤其不得针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相同技术要求在执行上有区别。对于境外检查发现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一律采取包括发布警示信息、停止销售、停止进口等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
对此,辉瑞制药表示,有关问题并不涉及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在中国市场的相关产品都经过有关药监部门的检验,符合中国和国际上有关药品安全、疗效和质量的标准。辉瑞尊重和重视中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已采取了整改措施,并将继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工作,以确保供应中国市场的辉瑞海外工厂完全符合中国相关的执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