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过风险警示:食用织纹螺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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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割香螺、小黄螺等,多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其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织纹螺本身并无毒,其致命毒性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使织纹螺体内产生一种名为“石房蛤毒素”的有毒物质,5-9月份为毒性高发期。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蛤毒素”毒性大增,人食用后会因神经传导中断而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毫克-0.9毫克,也就是说,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辨别含毒织纹螺的能力,以防误购误食有毒织纹螺;同时,要慎食河豚鱼、圆尾鲎等高风险食品,谨防食物中毒。如发现有经营者违法销售织纹螺、河豚鱼、圆尾鲎,请及时拨打96317、12331、12315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