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河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048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茵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的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每100ml(0.2g)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毒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主要规格:0.1g*10支
产品成分:成份:氟康唑。
发布日期:2018-12-01 21:12
【医保类型】
无
【是否中标】
是
【产品优势】
【代理条件】
1、真诚而长远的合作态度;2、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3、专业营销队伍和成熟的区域销售网络;4、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百度:五星国药
【提供支持】
提供产品全套资料,厂家直销,减少中间环节,百度:五星国药
【备 注】
低价供货,现款现货,百度:五星国药
【生产厂家】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 分】
成份:氟康唑。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每100ml(0.2g)滴注时间为30—60分钟。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毒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剂量>50常规剂量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茵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的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物。3.球孢子菌病。4.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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