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山东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827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用法用量: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
主要规格:0.1g*24片
产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发布日期:2018-12-01 16:42
【医保类型】
无
【是否中标】
是
【产品优势】
【代理条件】
1.省、市地级代理商要有一定销售网络,对周边市场具有辐射能力。 2.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敬业精神。 3.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和开拓力
【提供支持】
1.利润空间巨大,利于市场运作。 2.严格的产品质量,GMP认证企业。 3.严格的区域保护,完善的售后服务。 4.产品资料,学术支持,运输等全程代理商支持。
【备 注】
【生产厂家】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 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用法用量】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
【功能主治】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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