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输液药品合规,患者人却没了......
来源:乡村白大褂整理自大河报、双城区卫健局
我爱人肚子疼,就去村医那看病,医生给拿了两瓶药,也没做检查,她输完液刚站起来就休克了,送到急诊医生说人已经不行了。
——死者家属王先生
死亡!
村卫生室输液又出事
黑龙江哈尔滨的胡女士今年37岁,平时主要做服装生意,曾因肝病住过院。
10月8日早晨6点多,胡女士因肚子疼,在其丈夫王先生的陪同下,前往双城区某村卫生室就诊。
因疫情原因,附近诊所不开门,只有这家村卫生室开着。可不想,这一去竟再也没能回来。
到该村卫生室后,村医张某在妻子肚子上按了按,随后就拿出两瓶药物,开始给妻子输液,时长大约2个小时。在输第一瓶药物时,妻子状态还好,在输第2瓶药物时,妻子出现有不良反应。
输液过程大概两个小时,“输完之后站起来刚走没两步,直接就休克了”。王先生表示,妻子发生休克后,自己立刻把她扶到沙发上,村医过来掐住人中,妻子短暂清醒了过来,但却身体麻痹,说话也没什么声音了。
随后40分钟内,王先生与村医开车将胡女士送往急诊中心,可刚送到人就已经不行了。急诊中心医生告诉他,胡女士瞳孔已经扩散,已经没有抢救价值。
犯错了!
村医伪造门诊日志、处方
双城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称,该村医具备行医资质,双证齐全,有个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职业医师助理证书。
然而,这位村医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对死者开的处方和门诊日志是后补的。
当天上午,村医张某还在医院陪同死者一家。9点左右,他打电话请人帮忙把门诊日志和处方补上,具体按照张某在电话里提供的内容填写。这件事双方都表示属实。
这就属于伪造医学文书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
后补的处方里,开具了两种药,分别是左氧氟沙星和是奥美拉唑。根据相关规定,这两类药在村卫生室都是可以使用的,并无违规行为。
负责人表示,具体为什么会导致患者身亡,还得做进一步司法鉴定。根据鉴定后的结果再综合村医后补的处方,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医张某进行行政处罚。
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案件已移交行政部门
10月11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卫生健康局作出书面答复,认为村医张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疫情防控期间开诊条件,擅自接诊,为患者使用消炎药(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2、在没有明确诊断情况下,为死者使用静点药物。
3、伪造死者胡女士门诊日志、处方。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以下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款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款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当地卫生院院长胡雪峰称,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到相关行政部门,现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现双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局已立案调查,如构成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
敲警钟!
病历、门诊资料填写须规范
此次事件为广大村医敲响了警钟:病历、门诊资料填写无小事。这也是许多村医常常忽视的一点。
具体而言,病历书写遵循以下四点原则:
第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能伪造、篡改、完善病历
第二、禁止刮、粘、涂、贴的方法修改病历
第三、病历记录要及时
第四、病历记录要完整
1、病史:应按照时间顺序、病情变化经过及诊治情况记录,要详细、周全;
2、病程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方发生情况、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及处置效果;
3、病历文件种类齐全:比如化验单、检查报告单要及时追回并粘贴。
门诊处方资料方面,建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处方、专用票据。医疗文书、就诊结算记录规范、清晰真实准确,保存完整,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以下是一则门诊处方范文,供大家参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
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药品名称: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药品用药单位:
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4、服用法
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总而言之,村医在书写病历、门诊日志上面,千万不能大意。无论有没有酿成实际后果,以往都有多名村医因此而被罚。
尽管村医平时工作比较忙碌,有时会来不及填写病历,就给病人看病了,这应该得到上级部门的体谅和群众的理解。但要知道,这本质上属于不合规定的行为,以后千万要杜绝!
我爱人肚子疼,就去村医那看病,医生给拿了两瓶药,也没做检查,她输完液刚站起来就休克了,送到急诊医生说人已经不行了。
——死者家属王先生
死亡!
村卫生室输液又出事
黑龙江哈尔滨的胡女士今年37岁,平时主要做服装生意,曾因肝病住过院。
10月8日早晨6点多,胡女士因肚子疼,在其丈夫王先生的陪同下,前往双城区某村卫生室就诊。
因疫情原因,附近诊所不开门,只有这家村卫生室开着。可不想,这一去竟再也没能回来。
到该村卫生室后,村医张某在妻子肚子上按了按,随后就拿出两瓶药物,开始给妻子输液,时长大约2个小时。在输第一瓶药物时,妻子状态还好,在输第2瓶药物时,妻子出现有不良反应。
输液过程大概两个小时,“输完之后站起来刚走没两步,直接就休克了”。王先生表示,妻子发生休克后,自己立刻把她扶到沙发上,村医过来掐住人中,妻子短暂清醒了过来,但却身体麻痹,说话也没什么声音了。
随后40分钟内,王先生与村医开车将胡女士送往急诊中心,可刚送到人就已经不行了。急诊中心医生告诉他,胡女士瞳孔已经扩散,已经没有抢救价值。
犯错了!
村医伪造门诊日志、处方
双城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称,该村医具备行医资质,双证齐全,有个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职业医师助理证书。
然而,这位村医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对死者开的处方和门诊日志是后补的。
当天上午,村医张某还在医院陪同死者一家。9点左右,他打电话请人帮忙把门诊日志和处方补上,具体按照张某在电话里提供的内容填写。这件事双方都表示属实。
这就属于伪造医学文书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
后补的处方里,开具了两种药,分别是左氧氟沙星和是奥美拉唑。根据相关规定,这两类药在村卫生室都是可以使用的,并无违规行为。
负责人表示,具体为什么会导致患者身亡,还得做进一步司法鉴定。根据鉴定后的结果再综合村医后补的处方,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医张某进行行政处罚。
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案件已移交行政部门
10月11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卫生健康局作出书面答复,认为村医张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疫情防控期间开诊条件,擅自接诊,为患者使用消炎药(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2、在没有明确诊断情况下,为死者使用静点药物。
3、伪造死者胡女士门诊日志、处方。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以下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款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款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当地卫生院院长胡雪峰称,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到相关行政部门,现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现双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局已立案调查,如构成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
敲警钟!
病历、门诊资料填写须规范
此次事件为广大村医敲响了警钟:病历、门诊资料填写无小事。这也是许多村医常常忽视的一点。
具体而言,病历书写遵循以下四点原则:
第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能伪造、篡改、完善病历
第二、禁止刮、粘、涂、贴的方法修改病历
第三、病历记录要及时
第四、病历记录要完整
1、病史:应按照时间顺序、病情变化经过及诊治情况记录,要详细、周全;
2、病程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方发生情况、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及处置效果;
3、病历文件种类齐全:比如化验单、检查报告单要及时追回并粘贴。
门诊处方资料方面,建议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处方、专用票据。医疗文书、就诊结算记录规范、清晰真实准确,保存完整,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以下是一则门诊处方范文,供大家参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
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药品名称: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药品用药单位:
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4、服用法
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总而言之,村医在书写病历、门诊日志上面,千万不能大意。无论有没有酿成实际后果,以往都有多名村医因此而被罚。
尽管村医平时工作比较忙碌,有时会来不及填写病历,就给病人看病了,这应该得到上级部门的体谅和群众的理解。但要知道,这本质上属于不合规定的行为,以后千万要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