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2位老板被抓!情节严重,涉案金额高达千万…

OTC新闻2022-03-15 10:39:33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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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游男子游人黄志远、陈世银违反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规定,明知穿山甲鳞片、高鼻羚羊角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而予收购、出售,黄志远、陈世银合伙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鳞片制品,黄志远非法收购高鼻羚羊角制品,其中,黄志远涉案金额1291.5724万元,陈世银涉案金额1203.5724万元…

  网络配图

  日前,中国检察网发布的文书显示,这2名男子已被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提起公诉。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

  被告人黄志远,男,1971年出生,小学文化,户籍地福建省仙游县。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于2020年8月15日被马尾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同年9月21日经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马尾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世银,男,1979羚羊角价格年出生,中专文化,户籍地福建省仙游县。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于2020年8月15日被马尾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同年9月21日经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马尾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仙游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志远、陈世银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于2020年11月20日向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2020年11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20年7月起,被告人黄志远、陈世银合谋合股(各占50%)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鳞片,通过收购、出售穿山甲鳞片从中挣取差价,进行非法获利,并约定所得利润由二人平均分配。

  (1)、2020年7月21日,被告人黄志远、陈世银向郑某某(另案处理)以每公斤人民币2300元的价格购买了28.5千克穿山甲鳞片后,从中挑出920克较小的穿山甲鳞片后,将该批穿山甲鳞片以人民币76300元的价格出售给安徽省亳州市闫某某(另案处理)。

  (2)、2020年8月初,被告人黄志羚羊角价格远伙、陈世银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向安徽省亳州市客户闫某某(另案处理)出售25.12千克穿山甲鳞片。这批穿山甲鳞片被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穿山甲鳞片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净重共计25.12千克,核定价值共计人民币1607680元。

  (3)、2020年8月初,被告人黄志远、陈世银将其向越南“阿花”(主体身份不明)购买的161.746千克穿山甲鳞片通过安宁物流邮寄给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冯某某(另案处理),并与冯某某商定,由冯某某收货并介绍客户进行出售,被告人陈世银前往哈尔滨共同销售,收取货款。这批穿山甲鳞片被哈尔滨海关缉私局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穿山甲鳞片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净重共计161.746 千克,核定价值共计10351744元。

  网图,图文无关

  2、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黄志远向“陈胖”(主体身份不明)以8000元价格收购22根高鼻羚羊角,后侍机出售。2020年8月14日,该22根高鼻羚羊角被福州市马尾海关缉私分局在被告人黄志远的住处查获扣押,经鉴定:被查获的22根高鼻羚羊角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核定价值共计人民币880000元。

  2020年8月14日,被告人黄志远、陈世银被马尾海关缉私分局民警抓获归案。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志远、陈世银违反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羚羊角价格规定,明知穿山甲鳞片、高鼻羚羊角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而予收购、出售,黄志远、陈世银合伙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鳞片制品,黄志远非法收购高鼻羚羊角制品,其中,被告人黄志远涉案金额1291.572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陈世银涉案金额1203.572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二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黄志远、陈世银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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