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团伙制售假同仁堂安宫牛黄丸13万粒!仿真度高消费者难识

OTC新闻2022-03-14 12:13:10187阅读
  7月7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6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获12年到7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50万到5000元不等的罚金。其中两人因制售假冒安宫牛黄丸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伙人为牟利,竟疯狂制售假冒北京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13万多粒!

  夫妻档隐身出租屋制假药

  去年3月,广州越秀警方发现在荔湾区的药材市场、佛山市黄岐的某公园一带有人偷偷交易假冒的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这些假冒药品的仿真度非常高,无论外包装还是药丸的质感本身都十分相似,一般消费者根本无法识别。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一部分假冒的安宫牛黄丸来自以张某儿、黄某台夫妇为首的特大造假团伙。

  △ 安宫牛黄丸(资料图) 安宫牛黄丸源自清代吴鞠通《温病条辨》,是久负盛名的中药良方,位列中药“凉开三宝”之首。全方以牛黄、水牛角、麝香等共11味中药组成,为医治热闭神昏而设,重在清热解毒、开窍醒神,抗惊厥以及保护脑组织。

  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14年7月起,张某儿、黄某台夫妇就隐藏在佛山南海黄岐出租屋生产生精片价格、销售假冒“安宫牛黄丸”。他们购买了大量生产假药丸的工具,租房作为假药加工场及仓库,由张某儿负责生产,黄某台负责销售。

  据了解,制作一粒假冒“安宫牛黄丸”的成本约为22元。黄某台把搓制好的“安宫牛黄丸”放入特有的红色锦盒,再贴生精片价格上“北京同仁堂”的标签后,以每粒28-37元的价格向“中间商”李某朋、黄某东销售,两名“中间商”继而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市场以每粒85元至25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客户,从中牟利。

  △ 安宫牛黄丸(资料图)

  为了扩大生产量,黄某台、张某儿先后雇佣6名被告人张某彦、李某全、李某兰、李某娣、徐某花、何某芬从事假冒“安宫牛黄丸”的生产。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儿、黄某台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7月8日共销售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94960粒,共计315件46盒。

  经统计,案发现场扣押的34791粒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成品、半成品共价值人民币974148元。同时在被告人李某朋租用的仓库档口查获价值人民币24521元的假冒“安宫牛黄丸”共791粒及商标标识一批。在被告人黄某东的住处查获价值人民币49245元的假冒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294粒,经统计,被告人黄某东已销售的假冒安宫牛黄丸金额为9876元。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儿、黄生精片价格某台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朋友圈销售“三无”减肥药

  2015年5月开始,被告人陈某从李某(另案处理)处进货,通过微信对外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及质量检验的“燃脂番茄小丸子”、“中药减肥胶囊”减肥药。

  2015年10月9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其居住地广州市越秀区某楼查获“燃脂番茄小丸子”、“中药减肥胶囊”各3瓶,经检测,“中药减肥胶囊”检出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陈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禁止陈某在一年内从事食品销售活动。

  法官说案:销售的假药多为“港药”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仅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57件,涉案85人。其中生产、销售假药49件77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3件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5件5人。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类案件呈现几大特点:

  首先是共同犯罪案件多,成员分工明确。犯罪主体一般为个体户,夫妻两人,或老板及其雇用的一至两名打工仔、家族式经营等现象较多。

  其次是销售的假药多为“港药”,销售渠道多样。销售地点多为便利店、港货店、成人用品市场实体店,同时辅以网络销售等方式,生产假药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销售的假药多为“港药”,即不具备药品进口批准文号的药品如“黄道益活络油”、“保心安油”、“保婴丹”;少部分为假壮阳药如“德国黑蚂蚁生精片”、“金枪不倒丸”、“藏秘回春丹”;小部分生产销售的假药为假冒的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

  另一个特点是制假场所隐蔽,违禁品添加危害大。此类案件危害涉及面大,如假盐、毒豆芽类,均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来源:央视新闻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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