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辽宁/沈阳市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产品成分:化学名称: (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用法用量: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凉开水中(约20毫升),摇匀后服下。成人一次0.25g, 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主要规格:0.125g*14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247
招商区域:河南/郑州市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产品成分:每瓶100毫升,含硫酸亚铁2.8克。维生素C1克。维生素B625毫克、维生素B12 125微克。
用法用量:?口服。 用于预防: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日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1~1.5 可分次服用 4~6 16~21 1.5~2.5 7~9 22~27 2.5~3.5 10~12 28~32 3.5~4 用于治疗:1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3次;1~5岁,一次3毫升,一日3次;6~12岁,一次8毫升,一日2次。
主要规格:100ml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1475
招商区域:北京
功能主治:详见说明
产品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按C16H19N3O5S计算0.25g,克拉维酸0.03125g,两者之比为8:1。
用法用量:口服 1、治疗中度感染: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日2次,每次2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2~12岁的儿童,每次1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治疗严重感染:成年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每12小时一次,每次4~6片。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 ①7~12岁的儿童,每次3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②2~7岁的儿童,每次2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③9月~2岁的儿童,每次1片,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 4、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主要规格:12/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167
招商区域:吉林/长春市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产品成分:罗红霉素。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日1次。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主要规格:0.15克×20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06
招商区域:北京
功能主治: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产品成分:亚甲基二(羟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
用法用量: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烧灼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主要规格:3.6g×10ml/瓶 9g×25ml/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346